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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群众艺术馆被授予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
发布日期:2019/7/5 8:40:01 访问次数:3482
7月5日下午,在汝州市群众艺术馆院内举行“汝州市群众艺术馆”被河南省文化厅确定为河南省汝州曲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授牌仪式。文广旅局干部职工、群艺馆曲剧传习所学员及戏曲爱好者共同参与了授牌仪式,市文广旅局副局长张红峰主持仪式。
授牌仪式上,首先由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张志强宣读《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展示馆和示范传习所名单的通知》;市文广旅局局长李玉政把省文化厅授予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牌子授予给市群众艺术馆并发表讲话,对群众艺术馆曲剧传习所对传承和发扬汝州曲剧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扬;随后,广大干部职工及各位来宾、群众一同观看了曲剧传习所老师及优秀学员表演的曲剧节目。
2015年汝州市群众艺术馆组织曲剧传承人建立了汝州曲剧传习所,主要工作是对汝州曲剧的保护、传承、发展、普及以及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施行免费开放,推出公益文化系列活动,向当代观众尤其是青少年普及推广传统戏曲,让今人越来越了解和喜爱传统戏曲,每年开展公益培训班培训学员1000多名,举办进校园进社区等传承活动12次,参加省、市级展示展演活动10多场次,举办业务讲座5次。今年传习所的3名小学员在河南省小梅花大赛中获得了两个银奖、一个铜奖的好成绩。
我市是曲剧故里,曲剧作为我市的一张名片,是河南省第二、全国第八大剧种,2005年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5年9月,汝州曲剧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7年9月,省文化厅开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评选工作,经过省文化厅组织考察、研究,最终确定“汝州市群众艺术馆”为河南省汝州曲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
群艺馆馆长赵志勇表示,群艺馆非常重视曲剧传习所工作,给传习所安排了排练教室、艺术展厅、录音棚、表演舞台、服装、音响等传承场地及设施,使汝州曲剧在这里能得到充分的传承和发展。